八、《道路勘测设计》课程设计师资标准条件与指导教师职责
(一)师资标准条件
1. 具有交通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2.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;
3. 具有交通设计行业背景,熟悉交通行业的设计技术情况及发展趋势,与设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,能将设计单位的新技术、新方法和新理念补充进课程;
4. 熟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,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;能担任交通设计的实习实训指导工作;
5. 具备课程开发和专业研究能力,能遵循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规律,正确分析、设计、实施及评价课程。
(二)指导教师职责
1.在课程设计之前确定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课程设计题目,发放课程设计任务书;
2.布置课程设计任务,推荐课程设计参考文献及其目录;
3.课程设计过程中,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,每天今天考勤,指导并检查学生设计内容,监督学生设计进度;
4.对于较难的设计环节,做到和学生一起讨论,指导学生一起进行设计;
5.审核学生的设计结果,确定答辩时间,给出设计成绩;
6.参加课程设计答辩工作,参与答辩成绩及总成绩的确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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